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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起试行志愿者“公益积分卡”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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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发表于 2011-1-6 22:52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2011起试行志愿者“公益积分卡”制度,志愿参与公益活动1次=公益积分10分,慈善捐款100元=公益积分100分,积分累计到一定额度,可获得相应荣誉称号, 公益积分累计达到300分的,认定为“一星志愿者”;公益积分累计达到600分的,认定为“二星志愿者”;公益积分累计达到1000分的,认定为“三星志愿者”;公益积分累计达到2000分的,认定为“四星志愿者”;公益积分累计达到3000分的,认定为“五星志愿者”。并成立“公益联盟商家,根据积分的不同评比星级志愿者,并享受“公益联盟商家”消费优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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