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版《唐山市民文明公约》已分别报请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文明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,准予颁行,请各地各单位在学习宣传中抓好落实。新版公约内容如下: 唐山市民文明公约 (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12年7月26日颁行) 明礼诚信,遵守公德; 见义勇为,扶危济困; 团结友善,助人为乐; 崇尚科学,健康生活; 志愿奉献,共创祥和。
遵章礼让,出行平安; 讲究卫生,美化家园; 珍惜资源,厉行节俭; 关心生态,爱护自然; 开放超越,敢为人先。 本公约自颁行之日起,所有工作和生活在唐山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。
唐山市文明办 2012年7月3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