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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文明办发〔2010〕2号关于集中开展2009年度“诚信企业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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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发表于 2012-7-28 20:05:0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唐山市企业信用管理协
唐文明办发〔2010〕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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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中开展
2009年度“诚信企业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(园区、管理区、工业区)文明办,市信用协会驻各县(市)区办事处:
今年是“企业信用振兴年”,也是信用协会换届后的第一年,多年来在信用协会全体会员的不懈努力下,唐山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,争创“诚信企业”活动不断深入,为唐山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,受到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,参与信用评价的企业自身信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,扩大了企业信用管理技术应用,促进了信用销售和信用经济的发展。2010年商务部在全国开展“诚信兴商”示范活动,我市作为试点城市正在商务领域重点推进,信用协会作为对“诚信兴商示范单位”信用评价的主体,工作任务更加繁重,为确保2009年度“诚信企业”信用评价的实效性,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唐山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决定,集中时间开展2009年度“诚信企业”信用评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集中评价时间
从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6月30日。
二、评价程序
1、从2010年1月8日开始受理会员评价申请;
2、按照《唐山市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的规定,继续实行“企业自愿申报,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一企一评”的业务受理原则;
3、自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评价;
4、自评价之日起30日内印发《企业信用评价报告》;
5、评为“一级诚信企业”的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;
6、评为“二、三级诚信企业”的颁发荣誉证书;
7、对评为“诚信企业”的收取牌匾、证书和评价成本费。
三、要求
1、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。申请参评企业必须按照协会的要求,设立信用管理部门,指定专人负责信用管理工作,并达到持证上岗的标准;
2、建立专门的客户信用档案,专人专管;
3、经常开展诚信教育,注重信用荣誉的积累和保护;
4、企业领导重视信用管理技术和信用工具的应用,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5、信用评价实行网上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,电子表格(一套5种)可从市信用协会网站(WWW.tsxw.net)“信用评价”栏内下载,申报资料一律打印,并加盖公章。
6、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搞好组织发动工作,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会员,让每一个会员对照标准开展自评定级,对号入座,为开展会员信用分类指导奠定基础。鼓励信用基础较好的会员申报参评,树立先进典型,加强宣传报道,推动企业信用管理提素质、升等级、上水平。
附:《2009年度诚信企业申报表》


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            唐山市企业信用
委员会办公室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管理协会


2010年1月6日
主题词:表彰     诚信企业    决定
报:省文明办,市文明委主任、副主任、市信用协会名誉会长、顾问
发: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(园区、管理区、工业区)文明办,市信用协会驻各县(市)区办事处
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        2010年1月6日
共印(160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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