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主办的“希望工程激励行动”遇到困境。旨在选出适合的大学生公益团队予以资助,每个获得资助的项目将给予1万元以内的资助奖金,优秀项目还有机会到英国参加交流活动。结果,不少参加评比的高校团体开始进行疯狂刷票。
去刷票的人,是为了公益,还是为了奖金和出国交流?变得很难分辨。而因为这些别有用心者的加入,那些本来只为公益的团队,不忍看劣币驱逐良币,可能也被迫不得不花钱刷票,于是陷入恶性循环。公益有奖,就是这下场。
爱因斯坦说,“一个人的价值,应该看他贡献什么,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。”公益行动的价值也是如此。当然,并不是说基金会不能给公益团队资金支持,但出资的初衷和程序都应秉持公益原则,支持的对象应是“适合的”,而未必是投票最多的。所以,就单个事情来说,正如一位参与该活动的大学生所言,“完全通过网络进行公益项目评选不够严肃、也有失公平”。公益支持,如果连基本的价值取向和标准都没有,完全交由网络票数决定,那显然是有问题的。游戏规则不对,好人也容易变坏。
有人评论此事说:“我们痛恨作弊,往往是因为自己不能作弊,而不是痛恨作弊本身。”这话有一定道理,如何杜绝作弊呢?我以为不是叠床架屋地采用更多的技术手段、制度规范,而是取消过多的那些本不应存在的“考试”。
在现实中,除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这样的社会团体,我们还会发现一些机构或部门,也习惯进行一些公益“考试”,对胜出者给予资金奖励。其实,公益组织所从事的项目,有些是相关部门职责所在,本来必须做的,有些是可交由民间团体做的。对于那些相关机构所必做的,通过有限的奖励想树立典型,吸引更多人去投入,这不是转移视线,以逃避本身的责任吗?而对于相关机构无需插足的,却投入不必要的资金,除浪费钱之外,也不乏想通过金钱“绑架”公益的嫌疑。
公益需要资金来源,但这金钱最好的来源是捐款或无条件的公共投入,任何附带条件的“奖励”或者“赠与”,都会扭曲公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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